保隆科技拟发不超14.32亿可转债 2021年定增募9.18亿

   北京5月17日讯 保隆科技(603197.SH)今日股价收报46.75元,下跌1.14%。 

  保隆科技昨晚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3,2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空气悬架系统智能制造扩能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日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2020年-2022年及2023年1-3月,保隆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333,108.51万元、389,758.56万元、477,771.43万元和118,686.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215.07万元、29,160.97万元、22,725.54万元和9,519.7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318.44万元、26,839.82万元、21,413.70万元和9,337.1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879.41万元、13,131.83万元、17,506.50万元、4,346.78万元。

  

    

  2020-2022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20,082.27万元,占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50%。

    

  保隆科技昨晚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号)核准,保隆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2.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7,999,98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779,507.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2,220,480.3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2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1-10004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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