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3年度余杭区社会组织增量扩容人员经费补助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三社联动”和社会组织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余民〔2018〕223号)、《关于申报2023年度社会组织增量扩容人员经费补助的通知》(余民〔2023〕60号)的规定,经社会组织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区民政局初审、评审小组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下拨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社会组织增量扩容人员经费补助(详见附件)。

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余杭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有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做好监督和跟踪管理。

附件:2023年度余杭区社会组织增量扩容人员经费补助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余民〔2023〕84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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