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泰街道决议批准,现就中泰街道五保户供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中泰街道五保户供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DZFCG-2023-024 )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泰街道五保户供养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9.9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不设立报名环节,招标信息发布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北京时间: 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止;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禹航路66号德裕科技7楼703。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北京时间: 2023年12月27日10时00分;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禹航路66号德裕科技7楼703。
九、投标保证金:无(参照政府采购现行政策执行)。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2)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鸣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禹航街道禹航路66号703室)。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鸣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18757182242;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禹航街道禹航路66号703室。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欧阳彬 ; 联系电话:13819173440;地址:余杭区中泰街道杭泰路158号。
3、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