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法院创新虚假诉讼协同治理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护商,诚信兴商。近日,惠安法院联合惠安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防范打击虚假诉讼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共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虚假诉讼协同治理机制。据了解,该项由惠安法院推动构建的全县“纪委监委+政法机关”虚假诉讼协同治理机制,在全省基层法院尚属首创。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企业融资、企业破产等涉企业商事纠纷领域,虚假诉讼屡禁不止,手段花样不断翻新,严重损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阻碍诚信、公信、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0年以来,惠安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虚假诉讼犯罪案件5件,在查处过程中,各相关职能单位存在理念认识、执法尺度标准不一,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不畅,各项惩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能形成打击合力。

法治安商,诚信护商。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惠安法院将构建虚假诉讼协同治理机制、破解虚假诉讼治理难点和堵点,作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项创新性举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建设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纪委监委+政法机关”

闭环协同治理机制

惠安法院与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常态化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工作机制》,实现虚假诉讼闭环协同治理。

01构建全县联席会议机制

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每半年召开专题联席会,通报全县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情况,交流研讨典型案例,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凝聚协同治理共识,协调统一执法尺度。

02畅通案件查办衔接机制

联动单位共同建立虚假诉讼案件查办信息互通数据平台,明确虚假诉讼线索移送程序,各司其职综合落实各项惩治措施,做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以及法院司法制裁措施无缝衔接,确保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和查办高效办理和规范办理。 

03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全程介入

县纪委监委和县检察院分别对线索移送、案件查办进行立案监督、跟踪督办。县纪委监委跟进处理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虚假诉讼,或者存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04建立虚假诉讼失信公开机制

县委政法委牵头,各联动单位配合建立虚假诉讼失信公开制度,与社会失信平台接轨,对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信用惩戒。

法院内部构建精准防范识别机制

惠安法院制定《关于防范与查处虚假诉讼的操作指引(试行)》,构建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虚假诉讼防范识别机制,形成闭环管控体系,破解虚假诉讼“识别难”的这一关键问题。

惠安法院创新虚假诉讼协同治理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01全流程警示提醒,强化预警防范

建立全程警示提醒制度,在立案、审判、调解、执行等诉讼程序中,推行诚信诉讼承诺书制度,加大虚假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诚信诉讼。加强案件信息关联检索,利用大数据赋能研判,随案标记虚假诉讼风险等级,提示审判和执行部门重点关注。

02全要素甄别审查,准确识别查处

强化虚假诉讼调查指引,列明虚假诉讼主要案件领域和常见手段,提高法官鉴别能力,明确虚假诉讼审查内容、处理方式,指导法官尽职调查。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审查制度,强化甄别审查合力,筑牢虚假诉讼识别防线。

03全方位监督管理,促进常态长效

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加大虚假诉讼审判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提示审判人员做好应对、查处工作,并依职能采取查阅卷宗、旁听庭审、审核审理报告以及提请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等方式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监管。

下一步,惠安法院将全力推动《关于常态化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工作机制》《防范与查处虚假诉讼的操作指引(试行)》的具体落实,深化沟通协作,切实推动防范和打击涉嫌虚假诉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虚假诉讼,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共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讯员:苏良伟 黄思婷)

来源:中国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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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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