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供给端结构方面,针对不同片区刚性、改善性等需求,提供高品质、低密度等差别化、多样化的住宅产品,在推进“好地段、好品质、好户型”的“三好”项目建设上进行优化;下一步将出台《嘉兴市提升住宅建筑品质设计规定》《嘉兴市提升住宅品质规划设计指引》,优化建筑品质标准;政策在提高企业拿地积极性、加强规划条件管控、降低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发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降本增效。
在深挖需求端潜力方面,出台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完善“房票”安置政策,拓宽货币化安置渠道等政策;通过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政策,支持来“嘉”新青年、新居民合理购房消费,激活消费潜力;通过落实好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继续实施多孩家庭住房补贴政策、推进“带押过户”改革等金融政策靠前支撑,切实减轻居民购房压力。
《措施》发布后,嘉兴市在购房、售房、公积金政策等方面有什么新的调整?
《措施》指出,从发布之日起,嘉兴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取消此前的限购限售政策(人才购房不在执行范围内),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此举将进一步释放市场流动性,助力楼市活力恢复,并为改善型消费者提供置换空间。
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凡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合同日期为准,下同)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00万元;符合保底贷款政策的本市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个人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上述举措将有效减轻双职工家庭的购房压力。
在公积金首付比例方面,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20%,二套执行30%;嘉兴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从10倍提高至15倍。此外,《措施》还正式推行住房公积金可作为购买新房首付款政策,进一步降低了购房成本。
嘉兴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政策的优化调整,推动嘉兴房地产业向注重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新发展模式转变,加快形成产品优质、企业健康、平稳良性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促进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