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是工会组织、民政部门主动为党政分忧、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关心爱护职工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在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上,广西坚持高位推动、整合资源、靶向发力,取得了明显成效。8月4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广西健全完善全区困难职工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着力推动广西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党政高位推动
帮扶工作格局实现全面提升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将困难职工(农民工)纳入城镇困难群众政府救助体系,为困难职工构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待遇“六条保障线”;对获得制度保障仍未脱困的困难职工,落实临时救助和各类社会资源帮扶,做到“两个全覆盖”。自治区总工会与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医保局8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落实以全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的常态化救助机制,实现巩固拓展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与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有效衔接,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困难职工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优化管理平台
智慧帮扶体系实现全面提升
2017年,广西在全国省级工会中率先开发广西困难职工智慧云帮扶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现“四个转变”。2021年以来,广西对云平台多次进行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智慧帮扶效果:
一是无纸化审批再提档。困难职工只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通过系统即可自动生成审批表和财产核对申请表,帮扶工作实现受理、核对、办结、归档的实时审批。
二是信息化核查再提升。自治区总工会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对脱困边缘职工家庭开展动态监测,预防和解决致困返困问题。加强信息审核比对,依托全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审核并退回不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申请。
三是资金监管更全面。通过对资金发放程序、发放手续、发放额度、账务处理合规性等进行全程监管,让帮扶资金“来去明、管得住、用得好”。四是救助动态跟踪更智能。帮扶中心管理人员登录平台后,界面自动弹出当天需处理的信息,如“资金发放上限、子女毕业升学、退休、病故”预警以及“六条保障线”落实情况预警等,做到帮扶信息实时变动、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有效防止违规享受帮扶待遇现象的发生,同时使困难职工“六条保障线”得到有效落实。
构建共享机制
资源配置能力实现全面提升
注重加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汇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工会组织与民政部门互通共享资源,创先在全国省区市中建立困难职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将社会救助申请家庭中的职工推送到工会帮扶管理平台,打破了困难职工只能在工会帮扶中心申请的单一渠道。去年以来,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方式,咨询困难职工政策的达4300余户,进一步扩大了困难职工政策知晓率和建档率。推动多部门资源有效对接,在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时,若工会救助后仍困难的,可通过系统向其他社会救助主管部门交换数据,实现业务快速办理。推动社会资源有效整合,自治区总工会、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发文,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公益服务,积极开展“点亮微心愿”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困难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群众在南宁市民政部门设置的“一门受理”窗口办理业务。南宁市民政局供图
畅通网络渠道
线上服务水平实现全面提升
适应数字化时代特点,积极探索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指尖办”“掌上办”,不断延伸工会网上服务手臂,实现“智慧帮扶”零距离。建立困难职工线上申请渠道,开发广西困难职工在线申请平台,职工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平台,获取“救助自诊”“在线申请”等服务,初步判断自己是否符合救助帮扶条件,实现线上自主申请。建立入户调查线上采集渠道,开发困难职工入户调查平台,将入户普查、抽查、分析、统计、监督等功能集为一体,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可登录网络平台,实时填报档案信息,有效缩短办理时限。建立满意度调查线上反馈渠道,开发满意度调查子系统,困难职工可线上对各级工会帮扶工作进行评价,督促各地自觉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打通帮扶工作“最后一公里”。
广西困难职工微信自主申请平台。
下一步,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工作重点从解困脱困向巩固拓展解困脱困成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转变,把工作对象从建档立卡的绝对困难职工向相对困难、意外致困职工拓展,把工作方式从以大规模投入、超常规帮扶、特惠性政策支持为主向常态化、长效化、日常化帮扶为主转变,在新征程上迈出困难职工帮扶新步伐,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发布会答记者问(摘选)
问:为巩固全区城镇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成果,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自治区总工会开展了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建设(试点)工作,能不能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答:根据全国总工会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总工会决定在全区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建设(试点)工作,以提升职工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满足职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开展试点,着力提升工会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服务功能,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推动企业职工福利政策落实。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明确建设目标。从2021年开始,在5个市级职工服务中心开展赋能增效,打造服务职工综合体建设试点,在14个设区市中各选取1家大中型企业开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到2025年,初步建成示范性好、辐射功能强的服务型、枢纽型、高质量服务职工的40个市县级服务职工综合体和40家幸福企业,基本形成“职工服务中心+服务职工基地+基层工会”的工作模式。
二是制定建设标准。充分发挥第三方资源优势,出台《市县两级工会服务职工综合体和幸福企业标准化建设指南》,对全区工会“建设怎样的服务职工综合体和幸福企业,如何建设服务职工综合体和幸福企业”进行界定,大力推动全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建设朝着既定目标迈进。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对确定为全区试点单位的市级、县级职工服务中心和企业,分别给予引导性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同时要求各市级工会给予不少于50%的配套资金,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带动社会力量多元参与试点建设。到2022年底,广西已有5个单位被纳入全国总工会试点,其中柳州市、南宁市职工服务综合体试点单位2个,广西柳钢集团公司、广西电网南宁供电局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幸福企业试点单位3个。
问:请问在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中,民政部门是如何筑牢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线的?
答:近年来,广西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工会帮扶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共同兜住兜牢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按照“兜底线、保基本、可持续 ”的要求, 在认定低保过程中可以视困难职工家庭情形主动扣除务工成本,将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纳入低保救助;采取“按户施保”与“ 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方式,将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依规纳入“单人保”。
二是加强部门收入认定协同。民政部门在审核认定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时,可以将其他部门发放的困难职工救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让困难职工获得更多实惠。
三是积极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城镇困难职工遭遇困难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经过救助帮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继续按规定予以临时救助。对城镇困难职工因遭受特别重大支出困难,扣除各种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重大刚性支出仍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申请救助。截至目前,全区救助城镇低保、特困对象40.11万人,其中困难职工3048人。
来源丨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记者 刘晓彤 王希 实习生 邓鹏利